X
你好,欢迎来到仪多多。请登录 免费注册
仪器交易网
0我的购物车 >
购物车中还没有商品,赶紧选购吧!

最新文章更多>>

检验检测行业热门问题,监督局给出较新答复!

时间:2021-09-29    来源:    作者:仪多多网     

根据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信息分析可知,就检验检测行业从业者最关心的7个问题,近日监督管理局给出了明确答复!

问题1:39号令中检测分包的具体事宜

关于39号令第十条“ 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请问上述条款是允许分包给没有CMA资质但是有能力和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吗?分包给无CMA资质的机构,还可以加盖CMA章了吗?如果分包方没有CMA或CNAS资质,如何判定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烦请回复,谢谢!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其中,“条件”是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条件;“能力”是指实际承担并完成相应检验检测业务的能力。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2::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能否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并在报告上签字?

我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仅在我单位执业并已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我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能否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并在证书/报告上签字。我单位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的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资质。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用工规定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感谢您对市场监管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问题3:实验室内部练习报告是否需要盖CMA章?

本实验室已获CMA证书,由于外部客户委托订单不足,为了维持检测能力,实验室组织人员进行CMA范围内项目的模拟测试,出具练习报告,这批报告不对外发放。请问这些在CMA范围但不对外发布的练习报告,是否需要加盖CMA章?期待回复,谢谢。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4:第三方机构开展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校准需哪些资质?

第三方机构对其他企业开展计量器具校准大多数提供的cnas认可资料清单,想问一下,除了这个还需要CMA许可吗?CMA许可清单中是否要包含所检计量器具清单?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无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5:没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是否没有经过CMA认证?没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是否在投标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应?

本公司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家投标公司的标书资料中有份检测报告存疑。该报告上没有CMA认证和CNAS认证标志,但是其委托的检测机构宣称具有CMA资质。咨询三个问题:

1、若检测机构具有CMA资质,是否其报告的任何报告都是经过CMA认证的?

2、该检测报告原件上没有CMA认证标志,是否代表没有经过CMA认证?

3、没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是否在投标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应?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第二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等有关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问题6: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资质认定时,资质认定中食品包材属于食品大类还是非食品?依据是什么?

您好,请问一下,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资质认定时,食品和非食品需要分开进行申报,食品包材属于食品大类还是非食品大类呢?依据是什么?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检测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列入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问题7: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能否进行试验?

您好,请问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及标准变更之后,现场评审已经通过,新的证书还没有发下来,这是可以对新扩项的项目先进行试验等证书发下来之后再出具检测报告吗?还是要等证书发下来之后才能进行试验?

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上一篇:检验检测虚假报告打击力度有多大...

下一篇:《砼贯入阻力仪校准规范》征求意...

  • 手机多多
  • 官方微信订阅号
商品已成功加入购物车!